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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日前就长春市委原副书记田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下发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指出,田忠违纪违法案件,是近年来吉林省查处的一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腐败案件。经查,1998年7月至2006年8月,田忠在担任长春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操纵中外生物技术合资合作项目,侵吞国家财产2200多万元。另外还收受贿赂130多万元,行贿100万元,非法获利1700多万元。今年6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田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2008-11-17 08:39
编辑:
任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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