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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小心实地查验,避免意外麻烦

  广东路某小区的物业工人到一名业主家收物业费时发现,拖欠了3年物业费的业主竟然将房子卖了。工作人员拨打了老业主的手机电话,结果电话中传来了“对方已经停机”。这样,将近4000元的物业费,一下子成了“死债”。

  物业公司找新业主徐女士,她说在交易房屋时,老业主并没有说明自己拖欠物业费的情况,而徐女士除了关心房屋价格、煤水电气过户手续等问题之外,根本没考虑过物业费的问题。对于老业主留下的4000元债务,徐女士表示,这是物业公司与老业主之间的债务问题,自己不该承担这些费用。这下可摞摞钢了。

  在二手房转让过程中,卖方不需要出示已经交齐物业费等有关证明,就可以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而在现有的与物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于是在交易过程中,就会出现“你不说、我不问”这样的情况。

  因此我们提醒大家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多注意,比如购买二手房要现场实地查验。要核对房屋坐落位置、考察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对于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可以从房屋的新旧程度,房型布局是否合理,上、下水、照明、暖气等设施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等方面着手。同时,如果房屋有使用人应向其了解一下房屋是否是租来的,租期何时结束。特别是物业管理,可以到小区的物业公司去详细的了解一下情况。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2008-07-02 13:48 编辑: 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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