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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千市民预约台湾游

台湾游相关细则出台 须持L旅游签注 整团往返 不得从事交流活动

  根据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管理办法》出台。据此,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参团旅游,整团往返,并全程不得以旅游为名从事各种两岸以及国际性交流活动。

  记者从天津国旅了解到,该社虽尚未正式开始接受台湾游报名,但预约十分火爆,目前已有近1000名市民通过各种方式预约。

  赴台旅游需整团往返

  与以往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最大不同在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据国旅有关人士介绍,L签注即团队旅游签注,必须要团进团出,旅游团每团人数限10人以上,40人以下。此外,游客应遵守我国台湾省的相关规定,服从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随团活动,不得擅自脱团。

  台湾游不得从事交流活动

  《注意事项》强调,组团社应当与接待社约定,按照合同安排完成旅游行程。组团社不得以“赴台旅游”名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从事经济、文化、卫生、科技、教育、宗教、学术等领域的两岸交流活动及国际性活动。接待社在行程中擅自安排相关交流活动的,组团社和领队应责其纠正。

  大陆游客可定点兑换台币

  为配合7月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近日台湾开放人民币在台湾地区定点兑换,最高限额为2万元人民币。据国旅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兑换点一般都设在台湾地区当地银行营业网点,游客只要持有效身份证明,如《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就可兑换。有的游客可能会考虑带美元,但台湾地区的商场等一些消费场所不收美元,但Visa、万事达、运通卡都可直接刷卡。目前台湾地区观光业者、风景点、土产店等不收人民币。

  新报记者郑东红

来源: 每日新报  2008-06-24 08:52 编辑: 任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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