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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保送研究生盗窃老师笔记本电脑后,居然在学校BBS上发帖出售,近日,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这一案件也暴露出当前加强大学生道德与法制教育这一社会问题,请听记者春怡的报道:
被告人李某出生于山西省,现年26岁,是本市某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研究生。去年9月23日下午4点多,李某和往常一样在教学楼学习,路过教师办公室的时候,发现室内没有人,于是,他一念之差,做了一件让自己付出惨重代价的事情。本案审判长梁成春介绍说:
(录音:他趁办公室没人,就把老师的一个笔记本电脑偷走了。)
两个月左右,他自以为风平浪静,竟然在学校网站上登出来出售。让李某想不到的是,被盗教师的学生在BBS上发现了这个帖子,并将情况告诉了老师。转天,李某在宿舍内被民警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1565元。
李某被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公诉到南开区法院。法院在审理期间发现,学校和老师都恳请法院对李某从轻处罚。
(录音:开庭时学校负责人来了,被盗老师也来了,他的父亲和哥哥都来了,他的认罪悔罪态度不错,学校和失主都请求轻判,说他平时表现比较好,是党员,保送生,一时糊涂就办了糊涂事。我们开庭过程也对他进行了法制教育,使他认识到严重性。考虑到他是初犯偶犯,所以我们从轻判决了,也体现了我们宽严相济的审判理念。现在判决生效了,昨天执行了。学校负责帮教他,派出所也教育他。)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一名学生党员、保送研究生虽说是一念之差,盗窃老师的笔记本,但是偶然之中有一定的必然因素,近年来,大学生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些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本案审判长梁成春告诉记者
(录音:这种情况一个是家长觉得孩子学习不错,尤其是独生子女,宠着,道德教育就忽视了。另外,学校一般抓法制教育,但落实不够,重视程度不够。而这些学生,觉得自己学习不错,在家里是娇子,在当地是娇子,到大学里还是娇子,没想到就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梁法官强调,社会各界对大学生的教育应该更加全面,不仅使他们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研究生,更主要的是今后走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一名有责任感和责任心的人。
(录音:大学生是国家的财富,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有很多付出,家里也不容易,有的还要借钱,大学生到学校后应该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提高修养。虽然说是一时糊涂,但这样的糊涂不应该,应该任何情况下都能把握自己,是非观念应该加强,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随着大学生犯罪人数的逐年增加,更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大学生犯罪问题的关注和思考。预防大学生犯罪要与社会整体相结合,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注意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另外,加强和改进高校的学生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约束机制,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实现预防与挽救的最佳社会效果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2008-06-11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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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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