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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一名储户持卡到银行ATM机上操作取款,遭遇骗子精心设置的陷阱,被骗走四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至今在逃,储户将银行告上法庭,认为银行ATM管理者没有尽到注意、管理和维护义务。储户在ATM机上被骗银行有无过错,银行是否尽到到了安全注意和维护的义务引发争论。
认为银行应当承担责任的观点认为:ATM机是银行向储户履行支付义务的一种方式,犯罪嫌疑人借助储户对ATM机的信赖意识骗取巨款,与银行没有尽到保障安全运营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其服务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应当承担储户巨款被骗责任。
认为银行不应当承担责任的观点认为:银行已经在ATM机上做出了做出了安全警示,尽到了告知义务和提醒义务,导致储户存款流失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犯罪分子的诈骗行为所致,储户疏于防范,听信犯罪嫌疑人的告示造成资金损失,况且案发时是银行的非营业时间,因此,银行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本周六(5月10日)上午9点到10点《法治纵横》推出《法治辩论会》,将邀请司法界人士来到直播间,就“ATM巨款被骗案银行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话题展开讨论,同时,在声纳网《法治纵横》论坛开辟网上调查。我们将评选出一名最有价值参与奖听众。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2008-05-08 16:45
编辑:
任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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