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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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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颗公益心,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她,有一颗关爱心,用自己的微笑和真诚化解贫弱者心头的坚冰。
她,有一颗平常心,愿意做一名开拓者,为贫困群众打造一条法律援助的阳光大道。
她就是年轻而勤勉的王丽,现为天津开发区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律师。
今天的系列报道《女政法工作者的一天》之五记者白燕的报道:撑起法治的天空――记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丽。
很多人认识王丽是从她的笑容开始的,接待来访时她那宁静的笑,遇到困难时她那坚毅的笑,处事时她那从容的笑,笑容背后有着一颗充满青春朝气和热情关爱的心,她说要用自己的微笑和真诚化解贫弱者心头的坚冰。
虽然已经是春天了,但初春的天气还是显得有些冷,一大早,我便如约赶往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始了我一天的采访。很快,来到了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
录音:您好,是王丽吗?
走进王丽的办公室,第一感觉就是温暖,暖暖的阳光,暖暖的色调,除了书籍和案卷之外,办公桌上最显眼的位置摆着一张女儿和她的照片,照片中她慈爱的看着自己的女儿。我来的时候,正好赶上有几名群众正在咨询。
送走了这些咨询者,我和王丽聊起了她所从事的法律援助工作,她说法律援助是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一项公益事业,是扶贫助弱、伸张正义、维护稳定的重要载体,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希望用我的笑容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愁苦,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和希望,并通过法律援助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这是王丽常挂在嘴边儿的一句话。
王丽和贫困者的亲近,缘自她真心实意的爱,在她看来,做法律援助工作特别需要爱心,“援助之手”加上“慈爱之心”,才能更多地去关怀和帮助那些贫弱的人。没聊几句,王丽桌上的电话就想个不停。
录音:(喂你好,是法律援助中心么?我想咨询个问题可以么,我想问一下,我跟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到08年9月份到期,但是昨天公司通知我说让我不用来了,我就想公司也不给我个补偿,这样做对么,公司?)公司这样做肯定不对,他这样做就违法了,应该是跟公司签了两年合同,如果在合同期内跟您解除合同关系的话要给你想应的经济补偿。 (噢,那这个补偿标准是怎么补偿呢?)补偿标准是如果你在跟公司签订了两年合同,那么就应该按照两年的期限,一年补偿你一个月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两年的就最多补偿你两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他要不给我补偿的话我怎么办呢?)如果不给你补偿的话那你只有在你和发生争议的60日之内提起仲裁。
忙呼了半天,王丽的脸上始终带着微笑,让人觉得是那麽的亲近,有一种与家人聊天的感觉。她对我说,我是法律援助人,凡是到我们这里求助的,都把我们看成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能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比别人多付出一些,多牺牲一些,值得。说话间,她的一个援助对象的家人又来找她了解情况。
录音:(您好,我想跟您咨询一下,就是我的判决书,生效十日内给钱那个判决过期了,这个违约费如何计算?)行,我给您看一下您这个判决。你这个判决是07年12月12日下达的,是这样,按照我国民诉法的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未按期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令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立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个他这个在12月12日到期,他应该在判决规定的10日内给你履行给付义务,那么就应该在12月22日给你相应的赔偿金。
王丽援助的这起案件是一起工伤案件,已经经过法院终审判决了,但是到现在执行款也没有落实到位,王丽决定下午到当事人家里去了解一下,看看有没有什麽新情况提供给法院,帮助受援助者早日领回执行款。
下午两点,我们从开发区出发前往当事人家里去了解情况,在车上,王丽介绍了这一案件的大致情况:
录音:这个案子呢是2006年11月份通过我们法律援助帮助他立的案,一审在开发区法院承讼的,因为他当时是在工作中是在梯子上摔下来受伤,造成左肱骨干骨折,后来跟单位协调不成最后就诉讼了,现在这案子等于二审了结了,了结之后呢,对方还是没有按照判决上约定的时间内给付咱这个赔偿金。等于是咱一审二审都胜诉了,咱下一步还是跟法院积极的沟通,积极的联系,想把这个钱给追回来,那咱今天呢去当事人焦瑞明他们家里呢,再跟她了解下情况看看能够提供一些被执行人的一些线索,财产方面的线索,再跟她了解了解情况。
经过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们来到了受助者的家里。
录音:焦瑞明家挺困难的,他爱人没有工作,而且一身都是病,有一个女儿,20多岁但是有先天性心脏病,也一直都没有工作的在家里,实际上全凭他一个人的打工收入,还有一些退休金,还有低保。就靠这个维持生活。等于他这一受伤一病呢,打工的收入就没有了,家庭生活就更困难了。
他的家里非常简陋,给我一种10年前的感觉,没有什麽象样的家具,唯一的电器就是一台很旧的电视机。
录音:焦瑞明,您好。 (汪律师,您好,有日子没看见了,又给你添麻烦了。)没关系,没关系。(现在这个对这事儿您受不少累了。)没关系,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现在不知道这案子到底到嘛程度了。)现在不是执行了么,执行现在这个年前不执行后来1万了么,还有三万块钱,三万块钱现在咱正在积极的跟法官在沟通和联系,看看有什么方式能够尽快的把钱直接到位,然后从你这个角度,能不能知道企业有什么帐号阿什么啊什么的信息,有没有?要有,你提供给我也行,直接提供给法官也行,咱希望让法院尽快把这钱尽快给咱执行回来。现在他这个,账号一般来说,在天津市来说,除了北辰区,有那么一处,开那个支票都从铜锣湾开。和平路有一个帐号,新安路那块。农行吧。
说起王丽,受助者的妹妹女士显得有些激动。
录音:我们后来呢也是又跑到哪儿去了,当时是郑律师接待的,我把情况介绍以后呢就受理了,后来具体由王律师给我们具体的接待的。这两年多可以说吧,王律师真的付出了很多。王律师都是据理力争,帮助我们,一年四季,夏天跟我们跑,连口水都就算矿泉水都不让我们买。冬天要开庭了,孩子还有病,排除一切困难,坚持到庭,帮助我们把这工作去做。开庭晚了,我们有时候吃一点简单的饭他也不肯叫我们花钱。把钱留下来维持生活。我们可以说吧我们打不起官司。可是我们到了法律援助中心以后呢,我们一分钱没花,从开发区到二中院,我们两次都能胜诉,这些跟王律师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们也特别感激他吧。
王丽靠的是以情感人,用被援者的生活细节等打动法官和被告方。每当官司结束,看到当事人的一张张笑脸,王丽就感到很开心。王丽是南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对于维护和保障弱势的社会群体利益的重要意义,从法的本质和法的精神方面有着专业的理解;在理论和政治的高度上有着深刻的认识。因此,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工作实践中都一直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
录音:我觉得这些弱势群体确实特别需要法律上面的帮助,我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讲,对法律援助的理解是什么呢,就是我觉得干法律援助工作不能特别张扬那种,我觉得这种工作就得是踏踏实实的,不图名利的去干法律援助工作,平常接触的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只有用一颗踏实本分的心去为弱势群体服务,你只要有这个意识,你才能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他们这些人都是需要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的去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我个人觉得功利心太重的话就做不了法律援助工作了。
一天的采访结束了,我的耳畔依然在回响着王丽和我说的那句话,她愿意做一名开拓者,为贫困群众打造一条法律援助的阳光大道。让我们祝福王丽,内心永远充满阳光。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2008-03-27 13:56
编辑:
任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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