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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消息(记者刘哲、春怡):各位听众,日前,《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并从3月3号至3月14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月12日,本台《法治纵横》节目邀请本市法学界、司法界人士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业主代表进行座谈,为完善天津市物业管理规范谏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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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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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会上,每位与会嘉宾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针对业主委员会有无催要物业费的义务;小区存车费归属问题;成立业主委员会谁说了算等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纷纷建言献策。业主代表阎敏如说,参加这次座谈会听到了各方的声音,这让她从不同角度对条例有了一个全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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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阎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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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关物业管理与业主间的各种争议纠纷,特别是与小区车位、业主权益等有关的案件不断出现,据了解,从2005年以来,商品房物业纠纷案件始终在消费者协会投诉中在前三位,《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法规,将对整个物业行业的发展起到规范和促进的作用,使物业企业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因此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一员,顺驰物业总经理焦洪宇认为,他会高度重视此事,认真对待,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个形式,能让更多人多了解和理解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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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驰物业总经理焦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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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作为新兴行业正在摸索中前行,据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张俊梅介绍,去年全市物业管理企业亏损六千万,物业管理费全市平均收费率仅为60%。她感谢电台提供了一个业主与物业公司相互交流的平台,希望业主和社会各界对这个行业多一些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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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张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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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规范、调整物业公司的行为,调整业主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大会的权利和义务,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业主代表于泳江表示,这一草案涉及众多利益,应当谨慎立法,因此他建议有关部门延长这部草案征求意见的时间。
录音:大多数人对草案了解程度不是很深,但是条例又关系到社会的和谐,所以应该加强社会的宣传,让大家了解了条例,然后再讨论,建议要延长讨论时间。起草草案必须跳出利益集团的小圈子必须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不能站到一个利益集团哪怕心里这样倾向也不行,作为一个条例必须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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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于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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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法学教授贾邦俊昨天也参加了座谈会,他认为百姓积极参加物业管理是人们自发行使民主化的管理,是中国法制化进程的一个重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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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法学教授贾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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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教授韩志红说,大家参与这次座谈会的热情如此高涨体现了老百姓对于国家立法积极参与的意识,对自己民主权利的重视,希望这些来自基层的意见能够得到立法者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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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教授韩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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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2008-03-14 15:25
编辑:
任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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