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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重阳节,对于家中的父母长辈,邻里亲戚,同乡师长,您是否已经送去了问候,无论何种表达方式,都传递出一种声音:给老人以真诚无私的关爱。
在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中,赡养老人是子女天经地义的责任。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老人仍为赡养问题困扰着。老人如果有多个子女,按说可以得到较好的赡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多子多福”。但是,多子女家庭往往也是矛盾多的家庭,这种家庭矛盾往往使老人得不到实际赡养。这是因为,子女的收入、性格、感情、品德等因素不尽相同,而法律又不可能对其赡养行为作出细密具体的规定,致使一些子女对赡养义务以种种理由互相推诿,互相指责。80高龄的王老伯生有四个子女并有一份固定的养老金,按理应当衣食无忧。在家安享晚年了,但前几年一场大病,导致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特别需要子女经济上的支持外和护理责任。但除了一个儿子一直照料他外,其他子女都不愿将老人接到家中护理,所支付的赡养费也无法满足王老伯的医药费用和护理费用,王老伯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将这四个子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赡养和义务。法院根据老人情况,对四子女承担老人生活、居住和护理的责任作出相应判决。
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老人们最基本的愿望,作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让我们多关注老年人的赡养问题,给他们一个幸福祥和的晚年。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2007-10-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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