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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纳网消息(记者刘哲):2007年,天津市房地产交易将由专门的地方法规来规范。12月23号,天津市律师协会正式接受了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及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起草《天津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暂定名)的委托。这一《条例》的草案将于明年3月15日前完成。这是本市首次由律师担纲起草的一部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的出台将有效加强和完善城市房地产交易的管理,同时也将对维护房地产交易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2007年立法计划委托市律师协会负责起草《天津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并与12月23号三方正式签署了委托协议。
鉴于目前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但又存在着如主体缺失、各种交易形式并存、行政管理手段缺乏法律支持、预售房款监管、经纪机构经营不规范等诸多现实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填补某些法律规定和具体措施的不足之处,加强和完善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主体与交易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处长李建华说:
录音:房地产交易市场涉及方方面面,诸如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租赁、坻押、转让等,这些都直接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虽然我们有上位法宏观调控,也有一些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相关规定,但都相对零散。此次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将《天津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列入立法制定一部完备的、高质量的法规来规范房地产市场,为最大可能地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据了解,本市的房地产交易非常活跃,去年商品房达1100万平方米、二手房830万平方米、交易总量达600至700亿元人民币,涉及老百姓20多万户。由于我国对房地产交易尚无系统的法律法规,制定一部房地产管理条例对于保证老百姓交易的安全、公正就显得尤其重要。这次市政府法制办、国土房管局以及律师协会三方将密切合作,使这部法规尽快出台,并提交人民政府审议后并提交人大通过。
作为《天津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起草小组组长,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合伙人李滨在接受采访时说:
录音:作为法律工作者及律师,这将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地方立法。这部立法将要达到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将促进我市建立一个健康、有序、合法的房地产市场,让在房地产市场交易中的参与者都能得到法律保护,让我们看到一个高楼林立的繁华城市在权属交易中有法可依。
由政府部门委托律师来起草一部立法这在本市尚属首次,在全国也在前列。这体现了政府部门建章、立法的一种新的思路,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处长李建华说,这是一种创新、一种尝试。
录音:打破部门立法的常规由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市律协起草,充分发挥优秀律师的作用。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2007-01-08 14:40
编辑:
任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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