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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头条交通法制新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与两百名公交及出租车司机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树立公安交通管理的新形象,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第二条交通法制新闻:交管部门开展治理酒后驾车集中活动,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树立交通法制意识,在严厉执法的同时,透露出对驾驶员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的尊重。
●2006年第三条交通法制新闻:交管局重点治理机动车使用假牌假证、套牌车、驾驶报废车及非法拼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活动。整治非法,就是保护合法,这一举动被称做“民心工程”;
●2006年第四条: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这一地方交通安全条例对于人们关注的机动车交通违法摄录及告知问题、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细化。
●2006年第五条交通法制新闻: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活动,敢于向多年交通“顽症”开战,展示了交通管理部门的胆识,同时提高公民法律信仰和敬畏法律意识,任重道远。
●2006年第六条:5月1日,天津市交管局在市内六个区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对于缓解道路紧张状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而这一工作的前期的告之义务和细致的准备工作,也显示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
●2006年第七条:市政府投资2。6亿元资金,完善本市的道路照明,这一“亮灯工程”,让司机夜晚行车更安全,少有的道路交通大手笔,显示了城市管理者打造明城,建立城市新形象的决心。
●2006年第八条交通法制新闻:按照公安部要求开展“决战70天,全力打好三个攻坚战”的工作,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建国以来最大规模和最大力度的交通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2006年第九条交通法制新闻:为规范公交车的停放及行车秩序开展的“治理公交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这一行动对于提高公交司机的职业操守和交通法制观念进行了一次洗礼。
●2006年十大交通新闻的最后一条: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的乘车安全开展的“治理黑校车”行动。在加大交通管理的同时,注重对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防止群体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是交管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显示出人文关怀。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2007-01-08 11:31
编辑:
任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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