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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楼盘取消楼栋外公摊费

  昨天北京市建委颁布了《关于商品房开发项目房屋登记面积测量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即日起,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再分摊建筑楼栋外的公用部位。

  据此前规定,建筑楼栋外的公用部位计入公摊面积的一般包括仓库、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人防工程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物业办公室等及小区绿化。

  而一般来说,这部分面积远大于建筑楼栋内面积。“如能贯彻新规定,购房者将节省一半公摊费。”某地产市场部负责人分析:按8月份北京市朝阳区商品房13556元/平方米销售均价,一套100平方米低层板楼,按原公摊计算标准公摊面积约为15%,公摊费就是203340元。如按本次通知,即只有楼栋内公用建筑面积才计入公摊(约8%),则至少可节省下近10万元购房款,或增加7平方米左右居住面积。业内人士也预计:“如果不出意外,市建委此举应该是在刺激楼市消费。”

来源: 北京商报  2008-10-13 09:33 编辑: 韩伟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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