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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最近推出的报告指出,在今年4月份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中,信托类理财产品在全部人民币理财产品中的比重达到了73%,稳居各类理财产品的发行首位。在今年资本市场惨淡的情况下,投资者寻找资金避风港,风险较小的信托类理财产品常常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什么是信托?什么是信托理财产品?它是怎样投资运作的?收益情况如何?等等……,相信大家都十分关心。今天,我们就邀请到信托业内人士走进直播间,来为您介绍信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首先欢迎今天走进我们直播间的嘉宾:北方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一部高级信托经理董刚先生,今天是我们《理财百事通》节目首次谈信托,所以,节目开始,首先请董经理来给听众朋友介绍一些基本概念,什么是信托,信托产品是一种怎样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是做什么的?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通俗的讲,信托就是一种财产转移或管理的设计(或手段)。它作为一种严格受法律保障的财产管理制度,通过基本的三方关系(委托人、受托人和收益人)以实现更安全、更高效的转移或管理资产,达到人们在处置财产方面的不同需求。
资金信托业务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收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再来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信托业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史。
2007年新法颁布前我国信托业先后于1982年、1985年、1988年、1993年、1999年进行了五次大规模的治理整顿。
1982年4月,针对各地区、各部门自行组建各种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82年底已达620家),国务院发布61号文件决定整顿,规定信托业务收归人民银行或由人民银行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
1985年初针对信贷过快增长,人民银行严格控制信托贷款。1986年4月,人民银行颁布《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框定了信托公司的业务类同于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并可以从事实业投资,强化了混业模式。该规定的颁布又掀起了一个信托业发展的高潮,1988年底全国的信托公司达到了上千家。 1988年8月,针对信托公司成为各专业银行绕规模放款、为固定资产投资失控推波助澜的问题,停批机构、停贷、停拆、停投资,取消利率上浮。一年整顿使信托机构减至339家。
1993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全国掀起新一轮投资高潮,也随之形成了许多乱投资和滥投资。1993年6月,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开始新一轮整顿,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将信托与银行分开,切断通过信托方式将信贷资产转移出去的渠道。1994年1月,套用银行的管理办法,颁布《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信托准银行的功能和地位。
1999年3月开始了我国信托史上规模最大、措施最严厉、也最具历史意义的第五次清理整顿。国务院决定通过此次清理整顿使信托业回归本业,实现银行业、证券业的严格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留少量规模较大、效益好、管理严格、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业内人士将此次整顿形象地称为“推倒重来”。
我们也了解到,新的信托法规颁布后,我国信托业的竞争发展步入了新格局。2007年,共有44家信托公司新发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564只,募集资金总额700.14亿元。其中,运用于基础设施领域的信托产品39只,运用于房地产领域的信托产品33只,运用于工商企业领域的信托产品76只,运用于证券投资领域的信托产品398只,运用于其他领域的信托产品18只。那么,信托产品具有怎样的特点?
信托产品的特点
(1)投资门槛较高
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数量就是一个,如果其资金数额太小,则难于运用,信托理财的整体优势也就难以显现,而总体而言,只有机构拥有较大规模的单笔资金,所以其委托人经常是机构。
集合资金信托的目的是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运用,投资人多数是自然人,进入门槛相比有所降低,就目前已发行募集的信托计划来看,大部分产品设定的最低金额为30万至100万。
(2)募集资金可以用于直接投资
与一般理财产品相比,信托产品最大的特点在于投资范围很广,其投资标的不单单包括二级市场上流通的各种证券,还可以涉及到地产、市政建设、股权投资、贷款等多方面,投资者可以通过信托产品享受直接投资的收益。
以股权投资为例,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其以自己的名义管理信托财产,将信托资金用于信托合约中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发起设立。信托计划的主要收益来源于期间项目公司的公司收益,待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前,该信托股权由以股东无条件回购的方式退出,由于这类信托计划一般均采用不可撤销的担保,因此投资者在风险较低的情况下享受产业增长的收益。
(3)产品设计更为灵活和个性化
信托产品,特别是在单一资金信托中的定向信托产品中,受托人的地位是消极的,委托人的地位则是积极的,甚至在信托计划中居于主导地位,委托人可以对信托合约中资金的管理、投资比例,甚至运用的方式、对象和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这一特点使得信托产品非常类似于国外的私人银行,其针对的服务对象大部分都是百万以上的高端客户,所提供的服务也大都是根据客户风险特征和收益要求量身定做,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那么,它同银行的理财产品有什么相同或不同之处?
信托理财产品优势
1、信托产品,直接投资项目建设,收益更具保障性
由于国内债券市场和衍生品交易市场短缺,我国绝大部分理财产品,特别是银行理财产品严重依赖于国外银行机构所开发的结构性金融产品,使得这些产品不但缺乏自主开发和创新,更是面临着严重的汇率变化、挂钩收益和境外管理等诸多风险和问题,造成该类产品在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收益普遍偏低,预期收益率水平和实际收益率水平相差较大的局面。
相比之下,一些信托产品特别是由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提供担保的,投资于基础设施、能源设施的信托产品不但具有可观收益,而且信用级别较高,风险水平相对较低,和投资于高评级企业债券十分相似。这类产品成为投资风格稳健、追求低风险收益的个人投资者,和当前银信合作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首选目标。
2、针对高端客户,信托产品理财个性化
个性化信托产品是指针对特定项目,面向特定委托人量身定制的产品,它充分发挥了资产隔离、破产保障、权益分离等信托特质的。相对银行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和信托产品中非定向产品等标准化产品而言,它的特点就是风险高、收益高、流动性低。
从这一角度分析,信托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与国外的私人银行比较相近,它提供的是一系列综合性的服务,即使是财富管理服务方面,而不是仅仅出售一种商品。对于一些资金量较大,有特殊需要的客户,信托公司可以按照其不同的风险偏好,进行资产配置,从而让客户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达到一个满意的回报。
3、信托产品购买流程
在产品推介期内,委托人(信托产品投资人)首先需要到信托公司或代理机构,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该信托产品的有关条款和风险需求,并填写《信托产品认购单》(或《信托产品申请书》)。在接到信托公司缴款通知后,通过银行卡转账或现金、支票缴款的方式交纳认购资金。在办理上述手续之后,即可凭相关缴款证明和委托人相关身份证明与受托人(信托公司)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完成信托产品的申购过程。
由于信托计划一般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时即可宣告成立——信托合同分数达到法定要求的200份;信托资金总和达到募集规模大小;信托计划的推介期满,因此投资人在认购信托产品时,信托公司的有关部门需要根据时间优先、金额优先的原则(部分项目除外)对顾客进行筛选,这一点与一般的理财产品并不相同,投资者有必要引起注意。
我国信托业发展迅速,目前正常经营的54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财产已经达到6000多亿元,而2006年整个行业的规模只有3000亿元。08年以来,我国国内理财市场出现两大趋势:一是银行理财产品开始向信托理财倾斜,二是信托公司发售的产品开始更多侧重信贷资金信托计划。曾经不为众人所熟悉的信托产品越来越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前不久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3、4月份,银行与信托合作的银信产品发行数量出现剧增,今年5月份,有19家商业银行同17家以上的信托公司进行了合作,共发行银信合作理财产品170款,发行数量比4月份增加了14款。在这里,我们也想请董经理给大家分析一下,为何会在今年以来,信托业市场出现这样的局面?
2007年3月1日,被人们称为“信托新政”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信托公司要从“融资平台”真正转变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专业化机构,新办法出台后将更有效地发挥信托作为金融平台的独特作用,有效连接货币、资本和实业三个市场。这一点从信托公司2007年开始的并购热潮中也可以看出,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纷纷看好新规后的信托公司,在抢夺信托公司牌照的队伍里,既有工行、建行、中国人寿、华融资产、中信集团等国内金融企业,也不乏汇丰银行、澳洲国民银行、瑞银、美林、摩根士丹利等外资大鳄的身影。实际上新的信托法规颁布后,我国信托业的竞争发展步入了新格局。2007年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和证券投资四个领域。
2007年,基础设施领域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成立46只,募集资金规模34.57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5.74%。其中,贷款运用38只,权益投资2只,股权投资2只,组合运用2只(贷款+股权投资),其他方式投资2只。2007年,该类产品依旧以贷款运用为主,非贷款的投资方式运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2007年1月至4月,有35只基础设施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成立,而在之后的8个月中,仅仅成立了11只该类产品。与2006年的128只产品相比,数量上减少了83只,减幅为64.84%。导致该结果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2007年3月实施的信托新政对个人投资者和贷款类产品作出明确的限制;该领域的资金运用过于集中在贷款方式上,难以应对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证券投资热潮将富余资金引向了股票市场,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的许多个人投资者更愿意投资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
在房地产领域,2007年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成立45只,募集资金规模72.20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7.83%。其中,贷款运用28只,权益投资7只,股权投资4只,其他方式投资6只。从产品成立的情况来看,该领域的创新依旧不足,贷款运用的方式占了62.22%。在2006年颁行的《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信托新政的双重约束下,2007年该领域成立的贷款类信托产品陷入了低谷。此外,国家为了进一步控制房价涨幅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对该领域的信托产品发行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在工商企业领域,2007年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成立53只,募集资金规模92.90亿元。其中,贷款运用19只,权益投资11只,股权投资21只,其他方式投资2只。与2006年的71只产品相比,2007年信托产品成立的数量下降了18只,降幅为25.35%。与上述两个运用领域明显不同的是,该领域中采用非贷款投资方式成立的信托产品占比达到64.15%。2007年,信托产品投资方式的创新主要集中在工商企业股权投资信托领域,其表现在于PE类信托产品数量的增加,发行PE类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数量也在增加。
在证券投资领域,2007年证券投资领域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成立373只,首次募集资金规模达到485.06亿元。2007年证券投资领域信托产品的热潮主要得益于股票市场的牛市特征,且相对于其他领域而言,新推出的法规对该领域的约束较少。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该领域新增的开放式信托产品有50多款,所以2007年末该领域实际管理的信托财产要远大于485.06亿元。
好的,我们再来说说我们天津,目前,我们天津有多少家信托公司?信托业在天津金融业发展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目前天津有两家信托公司,分别是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①代人理财的作用,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其特点:一是规模效益,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二是专家管理,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
②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由于信托制度可有效的维护、管理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它具有很强的筹资能力,为企业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可有力的支持了经济的。
③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作用: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
④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一直以银行信用为主,这种状况存在着制度性、结构性缺陷,无法满足社会对财产管理和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的需要,而信托制度以独特的优势可最大限度满足这些需求。
⑤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通过设立各项公益信托,可支持我国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慈善等事业的发展。
⑥信托制度有利于构筑社会信托体系: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场规则的基础,而信用是信托的基石,信托作为一项经济制度,如设有诚信原则支撑,就谈不上信托,而信托制度的回归,不仅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而且对构筑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什么是委托人,什么是受托人?
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产品的期限一般多长?购买资金门槛是多少?
一般信托产品根据具体方案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期限,就目前市场上的主流产品而言,由于其对资金流动性的要求较高,导致期限一般在两年以内。信托新政实施后还未办理信托牌照变更的信托公司其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最低准入门槛是20万元人民币。
我们继续来同嘉宾交流,以北方国际信托公司为例,购买您们的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大多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呢?
北方信托成立已有21年历史,2002年重新登记后,注册地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一家国有控股、外资参股、多元化股权结构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天津市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良好的区域背景、股东背景和公司属性,奠定了公司社会信誉的基础。历史上,北方信托一直保持着较强的业务创新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社会信誉度、知名度,同时也为天津市、天津滨海新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而我们的客户群体既包括大量的个人投资者也包括许多拥有良好声誉和实力的机构投资者。
刚才您介绍了2007年我国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和证券投资四个领域。那么,能不能给我们举例说明一下,这四类信托产品都是如何运作的,是如何为投资者带来收益的?
资金集合类证券信托基金,运作架构与开放式基金类似: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负责交易监控;聘请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投资或依靠信托公司自身的研发能力进行投资;寻找实力信誉均优越的银行作为信托计划的托管行,负责资金托管清算及项目管理资金划转;聘请大型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则负责提供专户交易席位。
房地产股权基金型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多家或一家实力地产企业作为该基金信托的发起委托人。资金投向主要涉及符合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绿色生态环保要求的、有上市潜力的地产企业的股权投资与有REITS需求的地产企业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
对工商企业的投资主要采取增资扩容的方式,对到期收益的来源可以分为股权转让的收入和企业利润两部分,对于工商企业投资目标的选择一般比较严格,对其经营情况的调查更是整个项目调查过程中的重点,所以这些举措的实施其共同的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的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那么,在这四大类投资领域的信托产品,目前各自发展现状怎样?
从信托产品的投向分布来看,以集合类产品为例,投资于金融市场的信托产品有187个,涉及资金309.0亿元,分别占今年上半年全部集合信托产品的66.8%和75.6%,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35.5和60.8个百分点;投资于房地产市场的信托产品28个,涉及资金34.9亿元,分别占今年上半年全部集合信托产品的10.0%和8.5%,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7和30.6个百分点;投资于基础设施(含能源、交通)的信托产品35个,涉及资金32.3亿元,分别占今年上半年全部信托产品的12.5%和7.9%,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8和16.8个百分点;投资于工矿企业的信托产品20个,涉及资金26.0亿元,分别占今年上半年全部信托产品的7.1%和6.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3和3.2个百分点;投资于其它领域的信托产品10个,涉及资金6.3亿元,分别占今年上半年全部信托产品的3.6%和1.6%,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和10.2个百分点。以上数据表明,除金融领域外,2007年集合类信托产品投资于其它各领域的产品数量和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房地产领域降幅最大,数量和规模分别下降了其次为基础设施。这说明信托新政对贷款方式的限制对房地产和基础设施这些过分依赖贷款运用方式的信托产品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影响。此外,中央对房地产业综合调控政策不断出台,调控效应逐渐显现,市场环境趋于紧缩,也是房地产信托产品大幅滑坡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么,这几大类信托产品分别适合的投资者都是怎样的人群呢?
相比于证券类的信托产品而言,其他三类产品的期限较长、收益稳定,适合以保值增值作为主要投资目标的投资者。
好的,听众朋友可以继续发送短信或是稍后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来向嘉宾请教信托方面的问题。连线和歌曲过后,我们将请董经理介绍目前销售十分火热的银行与信托合作的银信产品。
今天,我们邀请业内人士来到直播间,为您介绍信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欢迎您同嘉宾进行互动交流。嘉宾刚刚为我们介绍了有关信托的一些基础概念和行业发展状况,接下来,我们请嘉宾介绍一下银行同信托公司,以及证券与信托公司共同推出的备受市场关注的理财产品的情况。
通过我们刚才节目的介绍,听众朋友能够明白,银信合作是一种近期在理财产品市场备受瞩目的新型理财方式。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共有44家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546只,其中,运用于证券投资领域的信托产品有398只。随着证券投资领域的信托产品所占比例的加大,银信合作共同推出理财产品的比重也随之大增,它们在信托产品中占有着绝对的优势。有许多听众可能是刚刚打开收音机,没有听到我们前边介绍的有关信托产品分类和资金运作的情况。接下来,我们就请嘉宾为听众朋友介绍一下,银信产品是怎样一种理财产品?
银信合作,是一种银行发行理财计划募集资金后,以单一信托委托人身份将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进行管理运用,以实现理财收益的方式。银行在银信合作产品中的角色以及相关法律关系,与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相比并不相同。这类理财产品的出现,一方面解决了信托独立募集资金门槛过高,规模较小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银行理财资金运用途径的问题。同时,银信合作增加了资金运用的风险审核与风险控制程序,提高了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据了解,银行与信托合作的理财产品是2007年人民币理财产品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一类,那么,这种银信产品可以进行怎样的分类呢?请董经理给我们介绍一下。
由于信用产品的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因此这类产品又可以细致分为两类:利率类和信贷类产品,其中利率类产品又可以看作是风险为零或风险很低的信用类产品。因为此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与我国的利率水平变化趋势直接相关,所以对于它的分析应该是建立在客观评估未来利率调整方向和时间周期的基础之上的。信贷类理财产品一般通过银信合作的方式来实施,主要投资取向为基础设施领域及信贷投资,投资的具体标的包括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部分理财产品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信托的产品。这类产品预期收益率一般略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而低于同期银行商业贷款利率。
那么,能否举例给我们介绍一下,一款银信产品是怎样设计、募集和进行运作的呢?
银信产品与传统的信托产品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资金募集的差异,因为此类产品实质上是由银行集合众多投资人的资金后集中委托交予信托公司进行资金管理,因此这类产品在申购的程序和方式上与银行理财产品十分相似。投资者在产品招募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购买手续,首先需要完成一个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而后银行会根据类别为客户提出资产配置建议,接下来,银行理财经理会向客户负责任的解释理财产品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起点、期限以及投资方向等内容,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予以揭示。投资者确认购买意向后,要签订风险评估书、责任书、产品协议书、风险揭示书等多个文件,从而保证对风险的充分认识,付款后即完成了该理财产品的购买过程。
那么,银信产品如何能够保证理财资金的收益呢?
信托公司对项目的选择从风险和收益的角度要经过多方论证并经过银监局审批,从我们北方信托的兑付情况来看2006年初到2007年12月末,公司到期的65个集合资金信托,69个单一资金信托,总计32亿元,全部安全及时兑付,并实现或超出了预期收益。
那么,同时,银信合作如何能够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呢?
信托公司有一套完善的项目前期、中期、后期风险控制以及审计规章制度,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对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要求。
近年来,随着股权直接投资业务,也就是PE业务的火爆,国内已经有多家信托公司涉足PE业务,已经发行的信托计划中这类产品就有83只。今年5月,新华信托公司携手上海一家证券公司推出了我国首只券商、信托合作的PE产品——新华信托•太平洋深蓝一号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接下来,请嘉宾给听众朋友介绍一下券商和信托合作的信托产品是怎样的一种产品,它是怎样运作的?产品收益如何?
PE业务,即股权直接投资业务,是指通过直接投资的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未来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这类产品通常风险相对贷款类信托产品要高,但由于所投资的目标公司处在高速成长期,投资人有机会享受到更高的收益率水平。
近年来,随着PE业务的火爆,国内已经有多家信托公司涉足PE业务,已发行的信托计划中此类产品即有83只,但这些产品一般只是由信托公司单独进行管理,与证券公司的合作却还处在起步阶段。与传统的股权投资信托产品相比,证券公司介入后,可以利用自身优势,提高产品的投资收益和运营效率。首先,证券公司拥有更加专业的企业上市条件判别能力;其次,证券公司拥有上市预期更为明确的拟上市公司资源;第三,证券公司拥有能够提供改制、辅导、保荐上市等一条龙的服务。以目前发展情况来看,证券公司的介入方式还仅仅限于投资顾问或是财务总监的角色,其他的工作由于法律限制尚未涉及,虽然这会对此类信托产品的进一步发展造成暂时性阻碍,但随着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配套措施的建成,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在股权直接投资类产品上的合作必将更加紧密,双方的优势之处也必将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证券时报》最近报道称,一份对信托私募产品上半年表现的调研显示,前五个月信托证券投资类产品平均收益为负的15.04%,超出同期上证指数9.71个百分点。可以说,信托私募产品今年上半年跑赢大盘几乎没有悬念。那么,信托私募产品为何能跑赢大盘呢?
优秀的人才专业的团队是我们北方信托等信托公司能够跑赢大盘最根本的原因。
什么是“根据时间优先、金额优先的原则对顾客进行筛选?”
由于信托产品发行金额的限制对于同等认购金额的客户采用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到款先认购,而对于认购金额十分巨大的高端客户我们也会在保证其他客户基本利益的前提下优先受理。
银行信托产品的收益是保本的吗?是固定收益还是浮动收益?
新的信托法律法规的实施要求信托公司不能做出保本保收益的承诺,但从我们北方信托的兑付情况来看2006年初到2007年12月末,公司到期的65个集合资金信托,69个单一资金信托,总计32亿元,全部安全及时兑付,并实现或超出了预期收益。
近期看到报道说,融资类银信产品发行可能会受监管层限制,请问嘉宾这种可能性大吗?
新法规的实施已经开始对贷款类信托产品进行了一定幅度的限制,但就银信合作方面来看仍无明确的规定只是近期银监会叫停银行对融资性信托提供担保。
什么是融资类银信产品,什么是信贷类银信产品?
融资类银信产品是指通过银信合作的方式来为企业融资,这种融资可能是贷款也可能是股权,而信贷类则指为企业发行贷款。
我们说,任何投资理财都有风险,越是在市场火暴时越应当注意到风险的存在,相信股民朋友十分能理解这句话。
刚刚,我们说过了信托产品的一些基础知识,利用节目的最后一些时间,我们来说一说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
刚才我们在节目中也提到了,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推出的报告中提到,在今年4月份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中,信托类理财产品在全部人民币理财产品中的比重达到了73%,稳居各类理财产品的发行首位。这也就是说,百姓接触到的信托理财产品大多数会是这种,那么,首先就来给大家说一说,这种理财产品风险性大不大?主要存在哪些风险?
从金融理论与市场实务的角度来看任何一种理财产品都是存在风险的,其差别只在于风险的承担者和风险程度的不同,这个问题还是要从我们已经有过的实际经验来看,通过信托公司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的运作,我们会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内,当然如果投资者一点风险都不能承担的话,我们建议其选择其他类别的理财产品。在信托理财中主要存在的还是市场风险比如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银行票据市场等市场的波动必然会带来理财产品收益的变动,但是专业的管理还是能够有效的控制此类风险的发生,而且信托公司在设计产品的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近期,银监会叫停银行对融资性信托提供担保,曾经一度让信托产品投资者感到寒意。但从今年6月13号到17号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看,18款人民币理财新品,信托类产品占了16款,数量上依然强势。但不容忽视的是,过去银行提供担保,一旦贷款受益方出现违约可以由银行托底,但现在,一切风险都从银行转嫁到了投资者身上。那么,这是不是在加大投资者的理财风险?
风险一直是存在的,只是过去由银行来承担,现在需要投资者自担。这实际是进步的体现。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前,先要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对于未来的收入预期不高,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以资金的保值为首要目的的稳健型投资者,可以选择风险低、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比如银行理财产品中的货币型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中的定向理财产品,以及信托产品中贷款类和股权类信托;与之相对,对于那些未来预期收入增加,相对抗风险能力较强的投资者,则可以选择一些风险相对较大,但收益水平更高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以期获得更高的资本回报率,比如银行理财产品中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中的非定向投资产品,或者信托产品中的证券投资类信托。
听众朋友,今天的《理财百事通》节目就到这里了,主持人王锐代表节目编辑刘长虹感谢您的收听,明天,我们将邀请兴业银行理财顾问苏振国先生、渤海证券注册分析师石磊先生和泰达荷银基金管理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商淼先生共同走进直播间,来为您分析总结今年上半年的理财市场,并展望下半年的理财市场走势变化,欢迎您到时收听并参与,《理财百事通》明天下午四点与您不见不散!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广播 2008-07-03 13:54
编辑:
任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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