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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水平,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的运营标志及设施,为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环境,市客管部门从11月15号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非夏利出租汽车车辆为重点的运营标志专项治理整顿活动,重点治理车辆顶灯不规范的行为。据介绍,近一时期,本市客运出租车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中高档的新车型进入了客运市场,出现了非夏利出租汽车车辆顶灯不规范的现象。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联众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按照市客管部门的要求,对其所属车辆进行了全面的自检、登记、上报、补装,做了大量的工作。客管部门及时组织了集中补制安装,但仍有少数非夏利出租汽车车辆没有按照要求安装统一标志的单臂式固定顶灯,而是以各种大小不一、颜色不同的非固定顶灯随意摆放在车顶招徕乘客,影响了作为城市窗口和名片的出租汽车外在形象。为此,市客管部门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再次明确要求我市的客运出租汽车必须在车辆顶部固定安装符合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要求并由其监制的有完好照明装置的客运出租汽车标志灯。为保证落实到位,客管部门重申,出租车报废后更换新车时,必须同时安装符合要求的固定顶灯。办理车辆变更手续时须经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对出租汽车标志灯安装情况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出租汽车变更手续。没有此证明的出租车将不予办理手续,从而在源头上保证全市出租车统一固定顶灯规定的落实。据了解,市客运稽查执法人员从11月15号起已全面展开以非夏利出租汽车车辆为重点的车顶标志灯专项检查活动,截至昨日,市客运稽查执法人员共检查了300辆非夏利型出租车,其中有17辆顶灯不规范,这些车主要存在顶灯不固定、使用的不是客管部门监制的顶灯以及顶灯放置于车内等违规行为。客管部门将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不安装固定顶灯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实施处罚。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 2007-11-1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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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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